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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楼市基调前瞻 全国两会七大议题深入解读

房天下  2012-03-11 09:56

[摘要] 时值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楼市又成为各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多位代表、委员为2012年楼市发展建言献策,议题分别涉及房价、政策、房产税、房贷、调控、保障房及小产权房等,搜房网为您深入解读全国两会下的2012年楼市基调。

时值2012年两会期间,房地产市场又成为各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多位代表、委员为2012年房地产市场发展建言献策,议题分别涉及房价、政策、房产税、房贷、调控、保障房及小产权房等,搜房网为您深入解读两会期间的房产议题。

房价

开发商降价持续 房价不会反弹

政协委员、富力地产联席董事长张力:我个人觉得房价不会反弹,因为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萎缩的很厉害,特别是1、2月份,比去年的11、12月份又掉了20%,比2011年1月份还再往下掉。房价,各个房地产商一直在降。

房价至今尚未回归合理区间

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筹)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尽管“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会就房地产市场进行热烈讨论,但我国房地产调控的基调仍然不会变。政府还要加大力度进行调控,房价至今还没有回到合理区间。

2012量升价跌 崩溃式降价可能性为零

政协委员、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今年房地产调控一定会坚持,而且只是未来若干年不断进行的房地产调控的一部分。今年的房价还会回落,但很多地区的交易量会有一定的回升。

“但是我不认为会出现很多人所说的崩溃式的价格下降。”李稻葵说,崩溃式的价格下降不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初衷,也不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如果出现大规模价格的崩溃式下降,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将是一个重大冲击。 

今年楼价再降15% 上半年是入市良机

政协委员、星河湾地产老板黄文仔:“今年房价大约下降15%左右。”黄文仔分析称,中央的调控目标尚未达到,所以今年还会继续调控。而对于目前广州的楼市走势,黄文仔评价为“已经较为理性了”。市民是继续观望还是趁机入市呢?黄文仔建议,“今年上半年将会是买房的好时机”。

政策篇

住建部:限购短期内不会微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限购令”短期内不会有所微调和放松。楼市调控不会再出新招,但也不会放松。我们有信心在今年让几个一线城市的房价水平降下去。按照现在的房价分析,特别是七、八个大城市的房价,如果继续上涨下去,未来的房地产泡沫将很难处理。一旦泡沫破灭,对整个经济甚至对社会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现在相关部门下定决心,让房价降下来,肯定不能像之前那样,一年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的涨幅。 

限购除不了楼市病根 细节仍须完善

政协委员、经济专家李稻葵:中国楼市限购只是退烧药,能暂时缓解病症但却并不能治本,病根没除,不用药的话还会发烧。要真正使房价降下来,回归理性,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保障房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二是政府不靠出让土地来获得收入,三是老百姓的投资渠道拓宽了,从而对商品房价不断上涨的期望放缓了,病灶就去除了。李稻葵坦言限购政策是比较仓促的,还有很多细节不够完善,需要因地制宜予以完善。 

限购短期内不能放松 调控将一直持续

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去年楼市调控的成果只是“量跌价滞”,但房价还没有出现实质性下跌。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同比上涨2.41%,二线城市同比上涨8.7%。也就是说,这一年房价实际上还涨了,只是涨幅降下来了。“限购”政策短期内不能放松,原因在于从2003年开始,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一直没停过,但每次调控之后房价都报复性反弹。

建议取消豪宅限购 拉动经济发展

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建议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人群实施房产政策: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刚需,减免利息一半以上,由财政补贴,凭首套房的购房手续,免契税、返还营业税给购房者;对于购买130平方米以上的高富阶层,取消所有的限制,通过对房产的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税收,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健经营。 

房产税篇

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进一步发挥税收的作用来调节收入分配,所以现在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与上海、重庆两市人民政府一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上海房产税试点成功 仍需进一步完善

人大代表、上海市市长韩正:从过去一年的情况来看,上海市房产税试点的工作还是很成功的。房产税并不是一个近期的、针对某一个方面的制度安排,而是着眼于未来的长期制度。 未来房产税试点工作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这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研究。 

房产税是让先富人群给公共财政多做贡献

政协委员、著名财税专家贾康:政府要尽快向社会传达“房产税不是要跟大家过不去”的信息,而是让少数具有支付能力的,手里有豪宅、多套房的先富人群,让他们给公共财政收入多做贡献。

从远景来说,房地产税应该成为东部发达地区地方税收的支柱税种,它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房地产调控,不仅可以促使房地产市场更沉稳、更少泡沫,还是我国深化分税制体制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里很重要的事项,所以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有望将房地产税培育成地方的支柱性税种。

征收房地产税应抵扣土地出让金

工商联:土地出让金制度容易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稳定,也是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因此提案建议,确立以“包括房产税在内”的税收为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与此同时,提案强调,土地价格过高是引发高房价根本原因,如果只想从增加房产税征收方面调控房价,而不从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入手调整我国的住宅价格,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房贷篇

建议首套房贷恢复七折利率

政协常委、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国家有关部门及时调整目前的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房和首次改善住房(卖掉住宅,购买一套新商品房)的群众,重新恢复房贷利率七折优惠。这样房地产调控才能惠及所有中等、中低和低收入群众,使更多的群众都拥护宏观调控。

首套房应回归首付2成和利率7折

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政府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能松绑,但要微调,通过“稳中微调”,将房市从“量跌价滞”转变为“价跌量升”,尤其是应当降低刚性需求的购买成本。不能让老百姓反而更买不起房了。宋林飞建议,住房信贷、计税政策对首套房优惠,让刚需消费者购房成本降低,应是今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微调”的主要方向。一线城市居民购买首套房应回归到2008年首付两成、利率七折的优惠政策。同时,居民的改善性需求应回归基准利率,而不应上浮20%。  

高收入者买房不得贷款

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将100平方以下的房产采取政府免税费、银行免利息、开发商保本的方法,将房价调控到经济适用房的水平,供应无房户购置居住,银行可给予低息贷款。同时,超过100平方的住房,放开限购令,让有钱人去买,消化这部分房产,但是,购买这部分房产者不予银行贷款,对暂时还不能售出的房屋且又有银行贷款的,采取银行挂账停息、并由银行监控销售的方法予以处理,即这批房子每卖一套,必须将资金回笼归还贷款,通过银行认可才能发放房产证。

刚毕业大学生买中小户型利息应减半

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副院长司富春:刚毕业的大学生正准备成家立业,买房政策应对他们有所优惠。对房价虚高问题,除限购之外,国家要有一系列引导政策,针对不同人群需要建不同性质住房。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对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刚性需求这部分人进行优惠,比如在购买90平方米以下保障房的时候应该利息减半,免去契税,返还营业税,甚至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调控篇

建议实行差别式房地产调控政策

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限购在出台时,并没有考虑差别化,对待这5类住房需求的分别调控。在调研时发现,特别是第三类群体,也就是夹心层的住房刚性需求者对于限购等一揽子政策的意见很大。现行的调控政策,对于购买套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调控前享受到的75%的利率优惠、契税减免等政策都取消了。这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打击。

为此,王超斌在向政协提交的《关于调控房地产行业应有阶梯式五个方面的建议》中,提出实施差别式调控政策,不应对所有的住房需求全方位打压。

调控今年前紧后松 地方微调越来越多

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今年中央号召口号是“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以前是“房地产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两句话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也意味着今年房地产市场依然是从紧态势。总体我的判断是前紧后松,上半年比较难过一些,下半年较松。本轮调控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是第三年,所以我预计房地产调控根据规律来看,今年就是前紧后松。

要将楼市中的投资者和投机者区分开

人大代表、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当所有的财富都以房子的形式存起来,大家不存钱光存房,建多少房子都不够。这些人与其说是投机性的,不如说是投资性的。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财政压力或者救市的考虑,推出松绑房地产新政,虽然政府的这些做法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但是不能与民争利,因为房价过高,会让老百姓利益蒙受损失。

保障房篇

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

人大代表张喆人: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大量竣工,后续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建议: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长远规划,合理界定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注重配套设施建设。二要拓宽保障房来源,鼓励单位和居民将闲置房出租给政府,由政府统一向保障对象提供公租房,多渠道保证保障房建设目标的实现。三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细则

政协委员、原中国人寿总裁杨超:应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同时,适当降低《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中相关要求,使险资投资渠道有实质性拓宽。保监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政策引导,促进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质性运作。

保障房关键在体系建设 点上不必着力过大

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会长刘克崮:中国建设住房保障体系一定要注意从体系上进行建设,体系方面没有想清楚的时候,在点上不要着力过大。应该从两方面来考虑保障房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其次是结构建设问题。

建设管好保障房 完全可取代土地财政

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保障房如果建设和管理得好,各级政府可以长期持有,为公共财政提供坚实的来源,这个可以部分取代甚至完全取代目前的土地财政。保障房必须作为地方政府长期持有的资产来经营的话,那么建设的标准就应当适当高一点,这样才能动员包括资本市场、民营投资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要建设好保障房,还需要加快三个方面的改革。”李稻葵随后表示,一是要和整体改革结合起来,这需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发挥各自的创造性;二是要将保障房的建设和融资、市场结合,让投资者出钱的同时,还要让他们监督保障房的建设和未来的使用;三是保障房的建设,还应该与整个住房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

小产权房篇

小产权房可纳入保障性住房领域

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城区的房价过高,迫使农民或者其他老百姓到城乡结合部去合资建造低价位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产生的过程,正是由于政府监管的缺失。对小产权房可以划分时段区分对待,部分可以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没有卖的政府可以收购,或者和当地的农民达成协议来出租,这是解决保障性住房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区别对待小产权房 建立统一的用地市场

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现在《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其中有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搞建设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我看修改草案里已把这一条取消了。既然这样,小产权房是建设在集体建设用地上,那就不应该说它违法。

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进入市场,要做到和国有用地同地、同权、同价,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那么集体建设用地就可以进入市场,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当然可以说是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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