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通知明确了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范围和按月提取范围。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通知明确了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范围和按月提取范围。
根据通知,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的范围包括:购买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未使用贷款的,使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以及在规定期间使用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支付首付款后需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简称“建修房”)未使用贷款的,使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
住房消费按月提取的范围包括:购买自有住房偿还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建修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及市场租房支付房租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