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花桥镇溪桥路158号(3804.78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工程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同意备案。
昆山市商品住宅交付备案证书
2012年第220号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花桥镇溪桥路158号(38432.17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工程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同意备案。
特此通知。
昆山市建设局
2012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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