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方面已经召开了数次研究性质的会议。9月11日,南京召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工作部署动员会,标志着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创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对恶性降低地价招商引资,南京开始说不。
与此同时,针对复杂的土地管理体系中的若干模糊之处,南京将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日前,南京市召开了数次土地创新管理方面的会议,动员、部署土地管理创新试点工作。
探索土地利益分配新模式
7月27日,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南京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方案》。
此前和此后,南京方面已经召开了数次研究性质的会议。9月11日,南京召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工作部署动员会,标志着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创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动员会要求,全面提高土地供应门槛,严禁以任何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杜绝以地招商、恶性竞争、地价返还等行为。通过市场竞争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
会议提出“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推进主城工业企业“退城进园”,鼓励工业企业退回或转让空余土地,为城市发展释放空间;撤并整合市以下各类工业集中区,聚焦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发展,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实现用地集约集中。到2015年,全市实现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或就地转型、退出工业用地1万亩,各区县调整盘活和利用存量闲置土地不少于1.5万亩。
此外,还要结合土地鼓励科技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用地,优化用地结构,限制传统产业发展,传统产业项目原则上入驻标准厂房,不予单独供地。淘汰落后产业,禁止向“三高两低”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
一位多次参与南京土地政策试点研究的专家对记者称,南京此次土地政策调整之所以称为“试点”,因为其针对的是法律法规中的模糊之处,这将对各地的尝试起到借鉴作用。
例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此前规定先报批后实施,补偿安置都在上级批准之后进行。南京则将尝试对补偿安置工作“有限制条件的提前”,即在工程项目确定之后、开工之前,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先开始安置补偿工作。不过目前还没有更细的操作细则。
再如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后土地问题的处理,目前只确定了一些原则性方向,下一步将研究出台具体细则。
上述专家指出,南京试点政策的重点之一,是针对城市内的集体土地。此前深圳等地已有类似试点,南京的原则之一是明确农民利益。
本报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员表示,试点工作目前刚刚开始,尚未到总结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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