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开发区珠江南路西侧春漪园(83.15平方米)工程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同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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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开发区珠江南路西侧春漪园(83.15平方米)工程已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同意备案。
特此通知。
昆山市建设局
2012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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