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2月31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定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购分配方案,404户低保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36户家庭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市委副书记、市长路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曹萍,副市长江皓出席会议。住建局沈立新局长、崇一星书记参加会议。
2012年12月31日,昆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定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购分配方案,404户低保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36户家庭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市委副书记、市长路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曹萍,副市长江皓出席会议。住建局沈立新局长、崇一星书记参加会议。
2012年1月,昆山市出台新修订的《昆山市实施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暂行办法》,放宽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2012年8月20日,市住建局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通知后,各街道社区共受理申请家庭登记材料535户。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审核实、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中等偏低收入身份进行确认后,对复核后的417户申请家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最终3户因举报内容核实被取消申请资格,另有10户申请家庭则被发现已签订商品房合同,也被取消申请资格。提出廉租申请的36户低保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则全部符合条件。
路军要求相关区镇、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规划上重统筹,要素上重保障,动迁上重效能;要科学规划,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管,全力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要严格准入审核,公开透明分配,健全退出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要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监督检查,创新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组织程度,确保全面、优质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目前,我市已形成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人才公寓、蓝领中心、集体宿舍等多类型保障性住房互为补充的格局,有效满足了多层次保障性住房需求,实现了住房保障市域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2012年,江苏省下达昆山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开工4500套,竣工1210套。我市的开工数和竣工数全部落实到项目。
2013年1月3日举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仪式,我市440户住房困难家庭喜获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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