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2月16日,昆山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作了调整,对购房者来说无疑带来了一定影响,那么,您是否搞清楚了其中的细节变化呢,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网友们的答疑,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3年2月16日,昆山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作了调整,本人公积金账户需保留六》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借款职工在申请之月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关于此新政,业内人士表示并无太大影响,但购房者反应强烈,认为此新政无疑带来了一定影响,那么,您是否搞清楚了其中的细节变化呢,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网友们的答疑,希望对昆山的购房者们能带来一些帮助。
问题1:1月30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得到批准;另外,新的公积金业务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到我的申请吗?谢谢!
回复:新政执行之日前,即2月25日前申请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受政策变化的影响。放款后将时间短信通知您。
问题2:根据新政,公积金委托还贷提取,是否需要公积金也保留6个月余额,其余的部分才能委托还贷提取?
回复:还贷委托提取政策不变,留存额仍为1000元,6个月的留存额适用于柜面购房和还贷提取。
问题3::本人公积金账户需保留六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提取当月公积金缴存额的6倍,不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 凭什么要预留6个月?凭什么不让取?你们定这样的政策有经过民意调查吗?有开听证会吗?
回复: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国家、单位、职工个人共同组成,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征。留底6个月缴存额是我们根据昆山实际情况,参照苏州市10个月留存额的规定后确定的。此次政策调整不适用于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办理了还贷委托提取的,留存额仍为1000元,在您贷款还清时,可以提取还清之日的全部余额。
问题4:去年办理了委托还贷业务,之前留存1000元即可,所以公积金卡上每月委托提取完后只剩1000,现在政策变了,是否这个月还贷的时候就不从公积金卡上赚钱 去还贷了,攒够6个月才能开始?
回复: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政策不变,留底额仍为1000元。
问题5:请问是不是在2月25日之前去提取公积金,保留余额还是为1000元啊~~25日后才会按照新政策实行?
回复:是的。新政策于2月25日起执行。
问题6:公积金在2012.11.17之前交的都是228元,在公积金查询明细中2012.11.17出现了个人补缴138元 之后都是每个月交274元 这个是单位操作的 我都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就属于不是连续足额缴交公积金了十二个月了?
回复:经查询,2012年11月19日138元的个人补缴为基数调整差额补缴,11月的公积金已正常缴存,不影响贷款申请。
问题7:请问一下是不是到2.25号以后取公积金就要预留6个月的缴存额不能取了,2.25号前还是按之前的政策?按照新政策的话,贷款还清后就可以将6个月的缴存额一次性取出来吗?谢谢!
回复:政策调整从2013年2月25日起执行,之前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还清住房贷款提取政策不变,仍按原规定提取还清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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