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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开始征意见 现有调控暂不退出

广州日报  2013-08-10 10:10

[摘要] 昨日,有财经媒体曝出,目前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该草案正在有关部委、协会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受此影响,昨日A股房地产板块整体走低。

传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形成初步草案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爆料——

昨日,有财经媒体曝出,目前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该草案正在有关部委、协会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受此影响,昨日A股房地产板块整体走低。

昨日,记者从接近方案的相关知情人士处确定了草案确实已经在征求意见,据透露,该草案对于现有的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而房产税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为了保持稳定,现有的调控政策暂时难言退出,具体方案在三中全会或会有眉目。

昨日,有财经媒体曝出,目前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该草案正在有关部委、协会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但推出时机尚未确定。其报道称,该改革或将从财税、金融、土地制度入手。其中,房产税是重点研究课题。

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

“这个草案是已经在办的了,具体的工作要去问发改委。”昨日,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对记者匆匆证实了这一方案便挂断电话。

而另一位相关知情人士则对记者坦言,“确实草案已经征求了意见,我也看过,但是具体方案细节不便公布。”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从方案中可以看出,中央对待房地产的态度已经从“强调调控”转为“建立长效机制”,对于现有的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避免此前在体制不顺的情况下以行政手段“治标不治本”所带来的弊端,“比如说,现在处于货币超发的时间段,资产价格肯定会往上走,无论怎么调控都没用,只能把金融改革,货币控制好,房价才能下来。”

该知情人士表示,房产税肯定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目前杭州的房产税开征方案传闻也仅仅是“试点”的一种,并不是全面铺开的最后方案。

但是,对于现有的限价、限购等调控政策,该知情人士也表示难以马上退出:“政策要稳定,包括现有的房地产调控不会随意改变,但不会再不断地出新的调控政策,会更多地发挥现有政策的威力,落实好现在的政策。”

他强调,中央会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一些体制的深化改革,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机制。

而对于推出时间,该知情人士猜测,在十月份该方案“应该会有一些眉目”。其也强调,由于目前看到的只是草案,未来最终的方案或许会有较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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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楼市现有调控暂不退出 方案在三中全会或有眉目

加强对房地产的调控应该更加倚重结构性政策

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已有草案

加强对房地产的调控应该更加倚重结构性政策

 

趋势:“平稳健康发展”转行政调控为市场调节

8月6日晚间,多个地产股抛出A股再融资方案。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再融资已经“万事俱备,就待审批”,只要获得批复,困扰A股上市房企数年的再融资问题便可正式开闸,房企资金来源方面的一项禁锢即将打开。

而此前政府的多次表态也已经显露出转“调控”为“长效机制”的端倪,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只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不再提“调控”。

8月5日,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报告中指出下半年工作重点包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包括“坚持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开工建设,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需求。”

行业分析人士认为,近期调控政策稍有松动的迹象,房地产未来的发展更是以平稳为主,而调控房价或者促房价“合理回归”等不再是重点。

方圆地产首席分析师邓浩志则认为,目前政府一方面放开再融资,另一方面扩大土地供应,两个手段合起来可以增加市场供应,从根本上缓解住宅供不应求,长远来说对于稳定楼价是比较有利的。

资本市场:近期房地产板块可能表现纠结

受此消息影响,房地产板块昨日表现疲软,开盘便出现回落,虽然盘中一度翻红,但最终以接近1%的跌幅收官,拖累大盘。“万保招金”四大龙头股除了招商地产停牌之外,其余三只股票均不同程度下跌,万科A跌幅达到1.9%。

“现在还不清楚细节具体的情况,因此对于房地产股整体后市也很难预判。”一位房地产私募人士告诉记者,昨日房地产板块下跌,多半是会有一部分人已知道了细则走向,比如财税方面可能进一步收紧,房产税或者持有税可能会有所试点等,令市场有所承压。

“未来的一段时间,房地产板块可能表现纠结,长效机制最终如何出台,一定会在行业内造成一定的担忧,投资者可能会更趋于观望。”该人士预计,近期房产股应该不会有强烈的行情,以随大盘而动为主。

 

各种政策纷纷出台,限贷、限购、20%个税、上调二手房计税价格……频频“亮剑”的楼市调控政策令购房人一再感叹买房不易。在这一背景下,各种规避调控的“秘笈”也是暗流涌动,不少购房人在开发商、中介机构的“引导”下与调控政策玩起了“捉迷藏”。

假离婚钻政策空子

“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今年上半年,上海、南京等地陆续在婚姻登记处贴出了这样的告示。据报道,在南京,因为房子限购、孩子上学等原因竟出现了离婚潮。南京主城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的鼓楼区婚姻登记处,遇到人多时,不得不临时启用离婚“限号”措施,即当天预约领到号牌的才能办离婚。

记者了解到,为了规避限购令,目前中介公司常给客户提出办假离婚的建议。在北京甘家口附近的手递手中介机构,业务员小刘告诉记者,通过假离婚,将家庭成员的房产转到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名下,再以没有房产一方的名义买房,这是目前楼市调控下常用的曲线购房方式之一。“这种办法既方便成本又低。”他对记者说,“而且手续合法,完全不用担心,还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优惠。”

据记者了解,假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抓住目前民政系统婚姻状况没有联网的漏洞,通过做假证件骗取购房资格,其实双方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另外一种是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等购房手续办妥后再复婚,在法律上是“真离婚”。

来自山东的戚先生在北京工作,结婚3年了,在京有一套住房,最近他刚办理了离婚手续。“中介想让我假离婚,但我不想办假证,索性直接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戚先生说,中介建议他们夫妻先离婚,房子归女方,再以他的名义买一套大户型,等银行贷款办下来后再复婚,新买的那套房产仍属于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戚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是首套房,可付三成首付,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5折,如果按二套房计算,首付要六成,而且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以购买一套200万元的住房计算,仅首付就少付60万元。

据某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向记者透露,“假离婚”确实可以钻政策的空子,离婚时对房子进行财产分割,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一套总价300万元的房子能省下几十万元的税款。银行是以家庭为单位查验购房资格,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个人贷款买过房,无论房子有没有出售,再贷款都算二套房。但是,如果夫妻离婚,以没有贷过款一方的名义再买房,银行按照其提供的查询征信记录,如果其没有买过房,那么就算是首套房,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在利益的驱使下,真的有购房人打算采用“先离婚、再复婚”的方法钻政策的空子。但是,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提醒购房人,假作真时真亦假,当心最终人财两空。陈健表示,法律上并无真离婚、假离婚的概念,双方协议离婚时,先要就财产和子女抚养等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一旦在民政局拿到书,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双方就已经离婚了。至于日后是否复婚,取决于双方的自愿。如果日后一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也无权强迫,更无权起诉确认离婚无效。因此,假离婚很有可能被一方假戏真做,利用买房作为借口达成离婚的目的。即便离婚后双方都同意复婚,一方也办好了买新房的手续,但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新买的房子归购买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日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没有购买房子的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套房产。

借用别人身份证

在楼市调控政策下,不少人抱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心态,打起了利用身边没有购房或房贷记录的亲戚朋友或者下属员工的身份证买房的念头。

在北京某外企工作的胡先生和太太共同拥有两套房,但是不久前,某楼盘“低价开盘”,让他心动不已。正在为如何绕开限购政策而发愁的胡先生,在售楼员的指点下,利用弟弟的名义买下了一套107平方米的三居。同时,他和弟弟签了一份协议,表明房产实质上归胡先生所有。

据知情人士透露,温州投资客曾经通过借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再找专门的中介公司办理社保补缴业务,摇身一变成为首套房的购房者,享受首付三成、贷款利率8.5折的优惠。

一位中介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北京限购政策执行得很严,目前确实存在借别人的身份证购房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借用别人的身份证需要付一定的报酬,还要签订附属协议。对于买房者而言,选择一个合适的“替代者”非常重要,否则容易产生纠纷。

不过,陈健表示,此种做法非常容易让真假买家之间产生纠纷。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出资人与名义产权人私下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判断不动产归属的依据。如果出资人与名义产权人签订的协议不够明晰,且没有证据证明谁是实际付款人,那么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很难证明出资人就是实际付款人。

以公司名义买房

尽管楼市调控政策对于个人买房有种种限制条件,但是公司买房却依然畅通无阻。记者在某房产网站的论坛上发现,不少网友支招称:“以公司名义买房最能规避限购政策,即便没有公司,成立一个也很方便。简单来说,夫妻二人成立一个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弄个100万至200万元就可以了,然后随便拉几个亲戚作为员工,就能以公司名义买房,这样连假离婚都省了!”

实际情况是这样吗?北京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个想法理论上不错,但是操作起来很麻烦,而且也不一定有利可图。,开办一家公司需要注册,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员工等,有关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第二,以公司名义购买房产,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第三,将来如果需要转让房产,税费会更高,公司房产转卖时,除了要交营业税、印花税外,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一套200万元的房产,出售时的土地增值税可能达20多万元。第四,以公司的名义购房后,要想把房子转到个人名下,必须通过转售程序,还要多缴一次税。

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提醒购房人,倘若以公司名义购房,房产就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也有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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