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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姑苏晚报  2014-03-31 09:26

[摘要] 江苏省单独两孩政策于3月28日落地。记者从苏州市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即日起苏州市全面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江苏省单独两孩政策于3月28日落地。记者昨天从我市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即日起苏州市全面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据悉,我市在2015-2017年或将迎来一个相对生育高峰。未来5年,我市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每年将平均增加5%的需求量。人口计生部门提醒,对于已经怀上、还没生的单独两孩家庭,要记得在今年9月30日前补办好再生育手续。

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苏州市同时全面启动实施。

据了解,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用人群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本市户籍夫妻(含一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受理、镇(街)审核、市(区)审批的程序,取得《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对违法生育的夫妻,我市将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不符合原《条例》规定,在2014年3月28日前已生育的“单独”夫妻,按照原《条例》规定处理。而在2014年3月28日后生育的“单独”夫妻,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按照修改后的《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在中央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我市人口计生部门就采取多种方法开展出生人口预测。经研究测算,我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从2014年-2018年5年间新政将惠及全市5万多户籍家庭,再加上之前的双庭和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单独”家庭可生两孩政策的惠及家庭数,未来5年共可覆盖10万户籍家庭。按生育两孩的实际比例推算,5年将新增出生人口3.4万左右,相对生育高峰将会主要集中在2015-2017年。

预测还显示,5年内,我市在产儿科临床、妇幼保健服务、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每年将平均增加5%的需求量。前期,市人口计生委已将预测分析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据悉,有关部门也已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增强供给能力。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市长期稳定保持低生育水平。目前独生子女累积率为78.73%,独生子女人数155万左右,约占全省总数的10.34%。我市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提升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市人口计生部门推测,全市低生育水平稳定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明显影响。

■链接一

“单独两孩”问与答

Q:怎样才算独生子女?

A:根据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独生子女”:

①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②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③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④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子女。

Q:向哪里申请?

A:女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社区(村)提出再生育申请;女方非本市户籍,男方为本市户籍的,可以向男方户籍地社区(村)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自社区(村)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由社区(村)发证。

Q:申请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交还吗?相关奖励优惠怎么说?

A:申请人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未交还的,证件自然失效,予以注销。办理再生育审批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停止享受; 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Q:高龄产妇有啥要注意的?

A:生育两孩的35岁以上高龄妈妈,应比年轻妈妈更加细心地进行孕前准备和孕期检查。准备怀孕前要提前3个月补充叶酸,还要远离茶、酒、烟、咖啡等,并连同丈夫一起坚持适当锻炼。要关注血糖、血压等指标,以防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和妊娠期糖尿病等。胎剖宫产,至少要间隔两三年再怀二胎。另外,胎剖宫产,第二胎并非不能阴道分娩,能否阴道生产要看子宫恢复的情况和医生检查评估的结果。

Q:目前我市有哪些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A:我市对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跟踪随访;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肾功能、甲状腺功能、阴道分泌物检测;梅毒螺旋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等病毒筛查;妇科 B 超检查等。目前全市共有10处检查点,市民可登录“苏州人口网”单独两孩专栏或者扫描首页上的“微信二维码”详细了解。

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①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可在社区(村)领取或在“苏州人口网”下载;②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明;⑤非本市户籍一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

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⑥夫妻近期合影两英寸彩照2张(或单人一英寸彩照各2张);⑦其他相关材料。

■链接二

再生育申请咨询电话和网址

姑苏区:68727915

工业园区:66681661

高新区:68780870

吴中区:65850925

相城区:85182801

张家港市:58122073

常熟市:52881387

太仓市:53719247

昆山市:57735810

吴江区:63982332

苏州市人口计生热线:12356

苏州市人口计生委:68300995

苏州人口网://www.jsw.s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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