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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 贪官仍可规避风险

新京报  2014-05-09 08:46

[摘要] 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就在昨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意味着建立实施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了组织保障。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已明确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自今年以来,国家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加速。1月21日,中央编办发布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国土资源部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同事国土资源部还给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时间表。在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此外,备受瞩目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也将在6月底前出台。

焦点

一、会触动既得利益及强势群体利益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对记者表示,推进不动产登记目前的障碍是部门利益与既得利益。

目前不动产管理分布在多个部门,含工商、房管、住建、国土等。“让一些部门把权力转移交给国土部门,他们可能狭隘地认为这会损害其利益而不积极配合。”

据施正文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会触动既得利益及强势群体的利益”。目前中国分配制度比较混乱,官员廉政建设及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一些人的财产是通过灰色途径获取。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意味着灰色违法收入显性化。”

二、贪腐官员“消化房子”仍易查处

施正文认为,实施登记后,不动产不见得发生大面积抛售。他解释,不动产统一登记是逐步推进,按目前的时间表,是3到4年。“这期间有些官员可能使房子合法化或变相转给他人。”

之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受访时曾表示,贪腐官员的房产可能登记在别人名下,“异地的尤其如此”。但他认为,如若贪腐官员成为调查对象,纪检部门获取证据查清案情还是比较容易的。

要是官员抛售房子是否会拉低房价?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这种担心是存在的,但是否带来冲击,其力度还需要论证。

三、有助解决房产税开征“技术障碍”

施正文认为,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对房产税开征是有意义,但说是“铺平道路”恐怕不合适,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确实有助于解决房产税开征的“技术障碍”。他解释,征收房产税首先要知道房屋的来源,但目前税务部门并不掌握居民的房源信息。

此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过去,住房信息的基础非常薄弱,家底大家都不清楚。”他认为,从行业发展来看,政府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保障房的投资建设计划实际上是缺乏可靠准确的信息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为决策提供更好的信息基础。”

四、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使用受控制

施正文认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会严格地保存在登记部门,查询及使用会受严格控制,“不是说任何部门或者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查阅”。

据分析,只能是纪检办案、税务征税等相关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个案所需要的信息。“不会随便地对外披露。这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如果住房信息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好,法律规定比较健全的话,将有助于减少统一登记的障碍。

陈国强认为,即便有关部门统计住宅信息,也不意味着房产信息会无条件向社会开放。如个人没有触及法律或者成为被调查对象,房产掌握情况应不会向公众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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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也将建立

中国江苏网5月5日讯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正式启动实施对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通知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策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其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同省国土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根据《通知》,由省国土厅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其他有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并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记者了解到,现有各类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适时组织地方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

通知还明确,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农村土地(不含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农委会同省国土厅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省国土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省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政府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同省国土厅指导地方林权登记等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制度,受理并审核省政府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申请等;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政府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工作;协同省国土厅指导地方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造册等工作;配合省国土厅开展省政府批准的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的登记工作。(新华日报记者 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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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信息将可公开查询 两证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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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设不动产登记局

今后“两证”制度彻底退出历史

中国江苏网5月5日讯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江苏正在加速推进。近日,省国土厅官网公布了一则要闻,称“省厅将设不动产登记局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国土厅人士表示,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在进行落地,未来将进一步落实到各个市县。就此,江苏省成为第3个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省份。扬子晚报记者张遥

国土厅设不动产登记局

省国土厅官网公布的消息,主要内容为:4月23日,李学勇省长签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批准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江苏省在第三个启动实施了对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对于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江苏省将强调机构整合,赋予设统一登记的新机构更大权责。据了解,地籍管理处将改为在新设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而市县中的房产局及土地局等相关职责和机构,今后将要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下面。未来,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水域、滩涂养殖权等登记发证,也将全部一次性整合到位,不保留过渡期。

两证制度将退出

这则要闻的发出,意味着未来影响广大居民的房产和土地“两证”制度,将在江苏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房产局及国土局办理两证的机构也将合二为一。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局的设立时间及后续具体工作,江苏省国土厅相关人士昨天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要求是刚刚下发的,因此具体内容及落实时间都还未最终确定。”

对于登记局设立后的主要工作,这位人士表示,首先肯定是在省内各个市县落实下设机构及职能,因为主要内容是整合各种不动产登记管理,在市县层面才会涉及具体工作。总的来讲肯定将参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来进行调整。

-新闻链接

不动产登记备受关注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2013年11月首次被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因潘石屹等房地产业内大佬贴上“降房价、反腐败”等标签,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公布之初就备受各方讨论和关注。

今年1月份,中央编办发布《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方案。3月份,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在加速推进。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落实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并非主要为了降房价和反腐。即便如此,这项政策的每一步进展还是时刻牵动着媒体及广大老百姓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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