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答:2014年昆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主题:
请问今年昆山有经济房的政策吗?如有应该到哪里去了结详细情况?向何处申请?
住建局回复(时间:2014-4-9):
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将你所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实施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规﹝2012﹞15号)精神,如需申请针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员中,有2人具有昆山市户籍并在昆山生活连续满8年以上(含8年),且男在60周岁、女在55周岁以下;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3.家庭收入为中等偏低收入,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下;
4.经济适用住房优先照顾无房户。对一人户暂不供应经济适用住房;
5.非同一户籍的一对夫妇只可任选一地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6.单亲家庭离婚前有大于保障面积的产权房,在提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除了满足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外,办理离婚手续年限须满5年;
7.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一个年度申购一次,推出经济适用住房前,市住房保障中心会登报公告,公告中告知申购条件、申购时间及申购地点,需要的材料等等。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及时申请。
(昆政规(2012)15号文件可在住建局网站(//www.kscein.gov.cn)住房保障窗口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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