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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须知 昆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详解

昆山房天下  2015-11-26 00:00

[摘要] 10月16日,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实行轮候放款》通知。届此,公积金正式公布实行轮候放款6个月,而到目前昆山公积金新政策到底有哪些?

10月16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实行轮候放款》通知。届此,公积金中心正式公布实行轮候放款6个月,同时公积金中心也辟谣,关于停止放款的消息纯属谣言,不得轻信。而目前昆山公积金新政策到底有哪些?贷款首付多少?利率为多少?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调整……下面小编就为您盘点昆山新的公积金政策。

新政一:公积金贷款轮候放款6个月

通知中指出,自2015年11月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分支行机构(包括昆山)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审批通过日期排序,全面实行轮候放款。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具体为:

(一)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不足6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其中,未采用贷款托管方式交易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在新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完成,他项权证到位后放款。

(三)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四)贷款放款日遇节假日的,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放款。

新政二:10月8日公积金异地贷款全面执行 异地购房福音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通知自10月8日起执行。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新政三: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低首付降低至20% 利好改善型置业

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新政四:昆山启动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贷款

为进一步缓解资金高位运行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昆山分中心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及时启动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业务开展2个月以来,共向3849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8.5亿元,截至9月底,昆山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92.95%。

新政五:8月26日起公积金新贷款利率下调为3.25% 利息更优惠

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其中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新政六:昆山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执行,即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三)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高限额为苏州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此金额的则按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不到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开展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年昆山市社保低缴费基数。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实低于社保低缴费基数的,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但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公布的低月工资标准。

(五)缴存基数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工作应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12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仍低于社保低缴费基数的,将统一调整到社保低缴费基数。

2015年7月到单位办理调整月份之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当月做一次性补缴。

(六)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8%~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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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随之不断攀升的还有房价。为看减轻买房压力,很多单位和个人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那些依然买不起房的人,人们的视线开始转向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不管是作为现金的支付还是作为租房的一个补贴,都可以为日常的生活节省一笔开销。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成为了很多人需要了解的一个流程。

今年一月份,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3、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条件放宽后,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如租住商品住房,无须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费发票,只需提供无房产证明,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1500元;如职工无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按实际房租发生额支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怎么提取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办理部分提取后,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其中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办理部分提取后,管理部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付款时间和方式

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持本人证明可通过管理部进行查询。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是自《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均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在职工同意后,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且需要经管理部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使用的银行卡或存折有哪些?共十六家银行被认可、分别为: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注意,不是所有这些银行的卡和存折都可以使用,部分对卡号位数及开头数字均有要求,详情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网查看。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不光可以在买房时,提供较低的贷款利率,只要满足提取要求,也可以作为现金提取出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以什么形式去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按照小编整理的办理流程走下来,就可以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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