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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2017年土拍公告来了,关乎2018房价

wawjggg2017-11-10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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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地网 [2017]挂字12号:2017年下半年经营性地块的集中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对以下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挂牌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M2)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起始总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挂12-1号

花桥开发区金淞路北侧,远国路西侧

46730.4

商住

40、70

地上:2.0≤F≤2.5;

地下:0.5≤F≤1.5

≤ 30%

137030

41100

800

挂12-2号

开发区车站路东侧、庆丰路北侧

36748.4

住宅

70

地上:1.5≤F≤1.8 ;

地下:0.6≤F≤1.0

≤ 35%

81430

24400

500

挂12-3号

高新区马鞍山路北侧、江浦路东侧

131418.4

教育、住宅(教育用地不小于67500平方米)

50、70

住宅地上:1.8≤F<2.3;

地下:0.5≤F<1.5

教育地上0.4≤F≤0.8;

居住用地≤  20%;

教育用地≤  30%

194000

58200

800

挂12-4号

高新区晨丰路南侧、新城南路东侧

62262.1

住宅

70

地上:2.0≤F≤2.5;

地下:0.5≤F<1.5

≤ 35%

123220

37000

600

挂12-5号

陆家镇南圩路南侧、富荣路西侧

85417.3

住宅

70

地上:2.0≤F<2.5;

地下:0.5≤F<1.5

≤ 25%

225250

67600

800

挂12-6号

周市镇339省道南侧、青阳北路东侧

37943.7

住宅

70

地上:1.5≤F<2.0;

地下:0.5≤F<1.5

≤ 25%

68300

20500

500

挂12-7号

周市镇萧林东路南侧、青阳北路东侧

28346.9

住宅

70

地上:2.0≤F<2.5;

地下:0.5≤F<1.5

≤ 20%

56690

17000

300

挂12-8号

巴城镇湖滨路东侧

128204.0

商住(S1商业地块15159平方米,S2住宅地块113045平方米)

40、70

S1地上:1.0≤F<1.5;

地下:0.5≤F<1.5

S2地上:1.5≤F<2.0;

地下:0.5≤F<1.5

商业≤  50%;

住宅≤  25%

134610

40400

500

注:(地块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特别说明)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根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竞买人直接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竞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竞买。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所有竞买人均须同步提供书面承诺。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须成立全资子公司后开发该地块。

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书。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 2001 室(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昆山市白马泾路52号(前进西路与白马泾路交界处)曼哈顿国际大厦7楼706-707(联系电话:0512-50161124)。意向竞买人取得CA证书后至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1楼西大厅)注册,注册后方可凭CA证书参与报名。

昆地网(2017)挂字第12号8宗地块全部设定市场指导价,网上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时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9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5: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其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反馈时间为准)。

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8:3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挂牌价格,建议每次报价在当前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允许多次报价。

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地块,在网上挂牌自由报价阶段,网上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 (即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 的,所有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在该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点,竞买方式直接转为网上一次报价。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挂牌截止前一,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如有2位及以上竞买人报名地块,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若4内无价格更新,报价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如下:

12月11日9:30 昆地网[2017]挂字12-1号地块

12月11日10:30 昆地网[2017]挂字12-2号地块

12月11日11:30 昆地网[2017]挂字12-3号地块

12月11日13:00 昆地网[2017]挂字12-4号地块

12月11日14:00 昆地网[2017]挂字12-5号地块

12月11日15:00 昆地网[2017]挂字12-6号地块

12月11日16:00 昆地网[2017]挂字12-7号地块

12月11日17:00 昆地网[2017]挂字12-8号地块

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地块,在网上挂牌限时竞价阶段,网上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 (即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 的,所有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限时竞价中止后,竞买方式转为网上一次报价。

5、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出让人在限时竞价开始后(或在限时竞价中止后)10内开通一次报价功能并发布开通的提示信息。一次报价功能开通时点即为一次报价起始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前5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为竞买人报价阶段。竞买人报价在出让人公布的一次报价总额有效区间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资格。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详见《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有关昆山房知识看狩坊的博客交流学习吧。

本次公告设置市场指导价的8宗地块的市场指导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市场指导总价(万元)

网上竞价中止价格

(万元)

一次报价有效区间

(万元)


挂12-1号

花桥开发区金淞路北侧,远国路西侧

150733

188416

188416

203490

挂12-2号

开发区车站路东侧、庆丰路北侧

85502

106877

106877

115427

挂12-3号

高新区马鞍山路北侧、江浦路东侧

 232800

291000

291000  

314280

挂12-4号

高新区晨丰路南侧、新城南路东侧

147864

184830

184830

199616

挂12-5号

陆家镇南圩路南侧、富荣路西侧

270300

337875

337875

364905

挂12-6号

周市镇339省道南侧、青阳北路东侧

81960

102450

102450

110646

挂12-7号

周市镇萧林东路南侧、青阳北路东侧

68028

85035

85035

91838

挂12-8号

巴城镇湖滨路东侧

161532

201915

201915

218068

6.成交确认: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7.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昆山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出让金总额的60%作为首付款,其中出让金总额的30%作为出让金定金(包括已付的保证金),另外需支付成交确认书上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国土局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三)特别说明:(包括销售约定、环保要求、建设要求等)

昆地网 [2017]挂字12-1号:严格按照《昆花规地设(2017)03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内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须集中布置,不得沿街小开间布局,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桥管委会并承担开票税金。花桥管委会负责在地块开工前,施工便道配套到位。商业区域与周边居民住宅必须满足大于30米间隔。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建筑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居住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2)住宅须全装修成品交房,成品住房面积比例应达到100%。(3)地块内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须满足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2号:严格按照《昆开规新地设(2017)15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式成品住宅房应达到100%,采用全装修房标准。(2)项目绿色、低碳、节能建设应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运营标识二星之要求。(3)建筑工业化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建设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3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10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教育用地不小于67500平方米,配建一所中学,规模不低于18轨54班,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3750平方米,设置地下接送停车,建设成本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并配合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工作。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以上的学校建筑,应采用装配式,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学校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住宅和学校应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要求。(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4号:严格按照《昆高规地设(2017)002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西北角规划一处公园绿地,S≥4000平方米,公园绿地须设置一座公厕,S≥60平方米。地块内住宅首期交付前,无偿提供5F-6F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住宅给高新区管委会,并承担开票税金,配合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5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5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须配建一规模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其权属归当地政府所有,且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6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9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西南角须配建一公交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其权属无偿移交给政府。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7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6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8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7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S1商业地块15159平方米,S2住宅地块113045平方米。商业部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须建设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商业部分交地后2年内竣工并开业。商业部分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及公寓式酒店。该地块内须配建一规模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其权属归当地政府所有,且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商业设施需距离周边已建、拟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30米以上。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四)土地交付及时间约定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交地时间

开、竣工

时间要求

配套基础设施情况

出让价款

交付时间

挂12-1号

花桥开发区金淞路北侧,远国路西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2号

开发区车站路东侧、庆丰路北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3号

高新区马鞍山路北侧、江浦路东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4号

高新区晨丰路南侧、新城南路东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5号

陆家镇南圩路南侧、富荣路西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6号

周市镇339省道南侧、青阳北路东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7号

周市镇萧林东路南侧、青阳北路东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挂12-8号

巴城镇湖滨路东侧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地

交地后6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其余按现状条件交地。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土地合同1个月内付清。

交地时间,指属地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地块按交付条件交付给土地受让人的时间。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土地交付使用时,由属地政府向受让人发出书面土地交接通知书,并与受让人在合同约定交地期限内签订《地块交接书》。如受让人自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的,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请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同丰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512-57319056、57319055、57306912、57304406。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事项详见《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区镇分局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开发区国土分局0512-57327113、高新区国土分局0512-57510172、花桥国土分局0512-57691159、周市国土分局0512-57628558、巴城国土分局0512-57651258和陆家国土分局0512-57679380。

中国昆山网址:http://www.ks.gov.cn/ggzyjy。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120。

特此公告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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