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华夏时报》报道,地方政府、开发商与保障对象围绕保障房展开的利益平衡成为保障房建设中最为“纠结”的节点。据记者了解,目前多地均在探讨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可以接受的模式,比如广东省的联合开发模式,公租房“先租后买”政策以及多地的“共有产权模式”。而对于这些探索,住建部内部称将“不会卡得太死”。
“共有产权”加快资金回笼
此外,保障房的产权也成了地方政府“出招”的焦点。在上海提出来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模式中,“向保障对象出售一定的产权用以回笼部分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思路成为这一模式的核心。这也就是说,在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当中,申请人可以先购买保障房的部分产权,比如20%或者30%,政府持有剩下的70%-80%。达到一定年限后,保障对象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将政府产权部分购买过来,最终将这套房屋变成自己的产权房屋。
目前,除上海以外,江苏、福建、湖南、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也都纷纷开始试点,成为各地政府破解廉租住房建设的巨大资金压力的“救命稻草”。关于万科[简介动态]与河北省的保障房合作计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表示,保障房建成后,河北政府将通过回购,或以合作产权、“共有产权”的方式运作。上海城投置地集团董事长俞卫中公开表示,在理想条件下,“共有产权”房销售能较快实现成本回收以投入后续开发,并能有3%左右的利润。根据规定,政府可优先回购保障对象意欲出售的“共有产权”房,并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而事实上,在这样的运作模式下,地方政府也从中寻找到了提高保障房建设积极性的“动力”。
住建部选择“静观其变”
面对地方政府这些“变通的法门”,作为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的住建部似乎选择了“静观其变”。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称,住建部也研究过这种出售保障房产权的做法,最初并不认可。但由于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在推进上确实资金困难,开发商、银行参与性不强,因此现在住建部“对此表示默许,允许各地试点,不会卡得太死,但也不会专门推广”。
但是,业内人士也对此存在担心。某研究院北京所副所长牟增彬告诉记者,目前的保障房分配仍然存在诸多制度上的漏洞,经适房上市交易的利润滋生了大量分配不公的案例,现在允许公租房出售产权虽然缓解了当期政府的资金压力,但仍然会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
据了解,《住房保障法》方案已起草完毕,目前已将经适房“共有产权”、公租房“只租不售”的思路纳入方案。但参与立法讨论的中国政法大学学者王涌认为,“共有产权”的规定可以起到压缩利润空间的作用,仍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同时,上述住建部人士也表示,从目前各地的保障房建设情况来看,大城市和小城市对保障房有不同的需求,因此目前允许各地自发尝试,但法律上仍需对保障房制度作出长远安排,同时更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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