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昆山市房屋征收计户规则、房屋分类、面积认定等规定

——(2013年4月23日修订)

昆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4-05-08 00:00

[摘要] 关于对昆山市市区房屋征收计户规则、房屋分类、面积认定等规定进行修订的通知

 

三、房屋所有人和面积认定

(一)被征收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有效文件认定房屋所有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人和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相关有效文件认定。直管公房承租人和承租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单位自有房屋出租给他人的,凭租赁双方的有效合同(协议)或者出租人的证明认定承租人和承租面积。

(二)已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所在地政府建房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宅基地证或者当地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认定。

(三)未经登记的建筑,由规划部门作出认定和处理。

四、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补偿

(一)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20%给被征收人,80%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上述征收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给被征收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二)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30%给被征收人,70%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五、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仅有一处住房且按货币补偿计算金额(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的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和房屋征收补偿奖励金额)低于征收部门提供的60平方米安置房总价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直接按60平方米住宅房安置,产权归被征收人;当安置房户型面积超过60平方米时,超过部分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承担。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无力购买的,由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房屋征收部门指定相关单位购买,按份额共同拥有产权。超过60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使用,支付租金并签定租赁合同。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可在入住后5年内,对房屋征收部门指定单位购买的房屋面积部分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仍为原安置房价格。超过5年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购买。

六、安置房过渡期限

多层住宅房屋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小高层住宅房屋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0个月,高层住宅房屋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40个月。

七、其他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各区镇结合实际情况在补偿意见中明确。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批准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抢滩"红五月"5.24房天下四线看房团火热招募中

手机上房天下成昆山潮流 4月房天下无线流量环比大涨157%

五月钜惠:房天下"每日特卖惠"开启 马上开抢

昆山房天下携手世茂东外滩 2.5万抵5万

昆山房屋征收 昆山拆迁将此新闻收入掌中昆山季度成交 一季度昆山楼市成交分析关注昆山房天下官方微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昆山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