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8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召开召开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苏州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的若干调整,自2015年5月15日起,苏州公积金家庭高贷款额度可达70万元!并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申请条件作出了相应调整。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等相关知识。
二、贷款额度核定
1、家庭贷款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两者分别提高了40%和100%,个人贷款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和114%。
2、贷款额度计算:增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
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工资基数之和X35%X12(月)X贷款年限。
3、不高于住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4、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同时按上述方式计算,取低计算结果为终贷款额度。
1、购买带有阁楼的住房,其阁楼价款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的,可合并为购房总价计算贷款额度。
2、购买非毛坯住房,非毛坯金额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款的,可作为购房款计入房屋总价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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