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昆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取得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申购资格的家庭,待2015年保障性住房 货币化补贴政策实施后,可以放弃实物分配,选择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市委副书记、市长路军出席会议。副市长江皓主持会议。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昆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取得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申购资格的家庭,待2015年保障性住房 货币化补贴政策实施后,可以放弃实物分配,选择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市委副书记、市长路军出席会议。副市长江皓主持会议。
2014年度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91户家庭获得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8户家庭获得廉租房配租资格。昨天,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4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方案》,拟定于12月下旬进行抽签。
2013年度和2014年度经济适用房的房源落实安置在中华园西路保障性用房万和苑小区,目前该小区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2017年交付使用。《昆山市住房保障 货币化补贴与管理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性住房将实行货币化补贴。市住房保障 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新旧政策的衔接,同时也为了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有机会选择购买不同性质、套型、面积的住房,免去等房的困扰,对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并获得万和苑小区期房房票的家庭,如未签订购房合同,新政实施后,可以到市住房保障 办理变更手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
路军要求相关部门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 主导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工程推进、公平分配、动态管理,在保质保量、切实抓好在建保障房项目建设,公平规范、切实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同时,注重衔接,积极稳妥落实好保障房新政,确保政策落到位、群众得实惠。(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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