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西安市鱼化工业园区内一在建房地产项目,因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在3个小时内,被800人的拆迁队伍夷为平地。
合同项目变身“违建”管委会被指强制拆迁
好端端的在建项目为什么要被拆除?事情还要从西岳新家园房地产项目所在的鱼化工业园区的由来说起……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西岳新家园房地产项目是由西安市倾城房地产公司和岳旗寨村联合开发的。
在2008年签订的项目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甲方(西安市雁塔区鱼化街办岳旗寨村经济开发办)提供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及清除地面所有农民占地及坚实建筑物和农作物,乙方(西安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工程全部建设资金”。
2009年3月31日,陕西省推进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按照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经陕西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将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区等44个县域工业园区,确定为批陕西省重点建设的县域工业园区。
自此,鱼化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地全面铺开,鱼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由岳旗寨村的上级单位——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书记张晓琪亲自挂帅。
但是,原本红红火火的开发建设工作却在两个月前发生了急转直下的变化……
今年8月20日,鱼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向西岳新家园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下达通告称:“经查,2008年8月8日,你公司与岳旗寨村经济开发办私自签订合作开发西安西岳新家园项目合同……在未办理任何规划土地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0年4月底动工建设商品房并违法出售……”
更让西岳新家园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方和建设方意想不到的是,通告下发后,尚未等到法院裁定,有关部门就“动手了”,并且出动了800多人的拆迁队伍,将“西岳新家园”夷为平地。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起诉期限为3个月,“也就是说,被拆迁人收到裁决书的3个月内不提起诉讼,从届满之日起,执法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西岳新家园’只是手续没有完全办好。2010年8月19日接到鱼化工业园区的停工通知,9月13日,我们已经申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自行拆除,目的是将损失降到,并多方筹集资金发放劳务工资。但就在9月15日早上,就出现了让人痛心的场面——拆除时,没有人向我们出示任何手续,既然是违章建筑,也应该等法院裁定下发之后才能进入实质性的拆迁工作。”赵桦说。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